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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與言四十八卷一期目錄與導言


「場所、地方」專號導言
黃冠閔(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所助理研究員)

不僅空間是關鍵詞,場所也是關鍵詞。
作為認識或存在的基本框架,空間與時間是自然的基底。早期的西方思想並不直接關心空間概念,相反地,在亞里斯多德的物理學中討論的是場所。從中世紀之後開啟現代科學的萌芽,此後的空間觀朝向普遍化、形式化的方向發展,在牛頓力學中,有絕對空間的主張;在笛卡爾哲學中,空間被視為擴延,並與物質等同;萊布尼茲則主張相對性的空間,從位置的相對關係來理解空間作用;到康德時,空間被視為一種感性直觀的形式,儘管此種直觀形式有普遍性,但仍舊與人的認知主觀性結合。在這些哲學論述中,空間在客觀性與主觀性之間、在絕對性與相對性之間、在自然與人(認識的先天條件)之間擺盪。然而,到了二十世紀後,對於科學、普遍性、客觀性、同質性的質疑,關心實際的生命過程、生存條件,對於空間的實踐與貫穿其中的權力政治更具批判,在概念運作上轉向回顧與開發具體的、多樣性的、生成變化的場所。這是空間與場所的細微差異,在概念層面上,場所順著空間的討論,而與強調時間、歷史的觀點有明顯區別,但在兼及與空間的差異中,卻不必全然排除與時間、歷史的交錯。在此一考慮中,我們應該有必要發展一種場所論,在詞彙組與議題上,聚攏相關的討論,這些有待細緻分析與跨學科對話的研究議題包含:風景(地景)、城市、旅行、居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