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闡釋寇斯(Ronald H. Coase)所揭櫫廠商理論的精義。長期以來寇斯教授分別以不同時期的論文,細說分明美國在20世紀初期汽車產業結構,深入研究通用汽車公司(GM)和費雪兄弟車體製造公司(FB),從長期契約到垂直整合經典實例,透析美國1920年代汽車產業生產供應鏈組織與合作關係的穩定性,是因為兩造之間建立良好的契約,鞏固了供應鏈上下游的供需關係,以符合對市場和利潤的預期。契約內涵主要包括產權交易、利潤分配、控制經營權等現代公司治理的要項。本文綜論寇斯教授的產權整合案例,導引現代公司治理之濫觴,分析除了財務重心之外,產權和人才的整合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涵。體認寇斯教授的主張,經濟學者必須徹底揚棄不求證據而誤導研究內涵的主觀邏輯方法,不再以不疑有他的態度或純以黑板模式的論理來治學。寇斯教授呼籲經濟學的變革,應以掌握事實證據的研究基礎,將經濟學研究帶回正軌成為真正的經濟科學。本文確認:企業組織的運作與治理,企業組織的整併存在運作與治理機制;而治理的要素,就是契約內涵協議和信守的相容性誘因。與寇斯理論相結合:廠商內部的協商與調和成本,極關重要;尤其關係到具關鍵性的營運資源,這些資源的產權,在自願性的交易基礎上,可透過協商談判建立彼此信賴的契約,促使產權所有者因能合理獲致權益報酬而進入穩定的契約關係,或終至整併。
近年來,堅拒政治轉型的中國在經濟表現上取得了驚人的成就,甚至遠遠超過1990年代在政經制度上急驟轉向的蘇聯及東歐諸國。以科斯(Ronald H. Coase)為首的新制度經濟學將會如何看待中國經濟近年的巨大成就?他們所詮釋的中國政經制度變革有何特點?他們的詮釋上有那些盲點與爭議?本文首先回顧新制度經濟學之起源及核心理論,其次再以科斯、王寧(2013a)的《變革中國》一書為藍本,檢視以科斯為主的新制度學家解釋中國崛起的特點,接著本文指出以「邊緣革命」為主概念的新制度經濟學對中國的詮釋仍存在顯著之不足及爭議。本文發現,科斯雖被視為新制度經濟學創始人之一,但他本身並沒有提出一個清晰的制度架構。而他對中國市場化的解釋其實是更接近海耶克(Friedrich Hayek)式的奧地利學派主張,而非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本文認為即使以最寬鬆的制度經濟學的架構來檢視,中國大陸雖意外的、蹣跚地由中央計劃經濟逐步向市場經濟轉型,但迄今為止,市場經濟的轉型尚未臻完全。若要依靠目前尚未完全的制度,中國大陸將難以支撐其未來經濟持續的成長。
關鍵詞:科斯、新制度經濟學、中國經濟、制度變革、財產權
回憶寇斯和芝大法學院:從交易成本到言論市場
劉靜怡/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
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羅納德.寇斯(Ronald H. Coase)對芝大法學院和法律經濟分析領域影響深遠。寇斯在維吉尼亞大學任教期間的重要論文「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是「交易成本」概念的革命之作,奠定了以經濟學理論和方法研究法律問題和現象的方向。至芝大法學院任教後,寇斯長年擔任重要期刊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的主編,對法律經濟分析領域的貢獻難以計數。寇斯終其一生努力將經濟學轉化為與真實世界能夠徹底連結起來的「真正社會科學」。寇斯的另一個重要貢獻是以經濟學分析「思想觀念市場」,並挑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見解,將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拓展至「商業言論」,從而引發後代學者持續討論。晚年的寇斯談到中國的經濟發展時,仍然一再強調自由的思想觀念市場,否則長期下來不僅會造成科技創新乏力,也影響商品和服務市場的健全發展。思想觀念市場的敵人,除了政府干預外,還有人們普遍認為存在所謂顛撲不破的唯一真理這種信念和思考習慣,寇斯提醒我們,認識到世界上沒有絕對真理存在,才能維繫自由的思想觀念市場。寇斯的自由思想觀念市場理念,對任何憲政民主制度的擁護者來說都是永恆的課題。
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寇斯(Ronald
H. Coase)教授於2013年9月2日過世,享年102歲,為經濟學界留下獨一無二的典範。無論在其學思養成過程,或者研究主題與方法,寇斯教授都表現出特立獨行的開創性格,因此能夠建立起「交易成本」與「財產權」理論,而且進而帶動新制度經濟學的學派發展。本文從作者個人與其有限的接觸出發,回顧學習過程中如何受其理論啟發,並且追隨其所開創的研究方向,在學術工作上努力。本文寫作於得知寇斯教授過世消息之時,謹以此向這位經濟學界少見的大師致敬。
思與言 第54卷 第4期